西乡塘区软件版权申请怎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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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塘区软件版权申请怎样办理?

作者:广西复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29 08:02:37

未经原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他人作品,构成著作权侵权行为,那么什么是著作权侵权行为?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下面由我们为大家详细介绍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相关内容。

什么是著作权侵权行为?著作权侵权行为,是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依据,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的行为。著作权侵权行为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不同分为民事侵权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行为。著作权民事侵权行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著作权行政违法行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构成著作权行政违法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很多人在创造出一个作品之后就会去申请著作权,著作权的主题可能是电影制片人、可能是一本书的作者,也可能是摄像师等,一般来说都有保护期限。那么作家版权保护期是多久?下面就由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作家版权保护期是多久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去世以后的50年,作者是个人的其保护期限从作者死亡之日起来计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二、作品南宁著作权登记如何办理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的办理程序如下:

(一)申请者递交材料;

(二)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齐备与否,进行审核;

(三)申请者交付登记申请费;

(四)登记机关收到费用后发放受理通知书;

(五)登记机关在受理后30日内对申请材料的正确与否,进行形式审核;

(六)登记机关向申请者送达发放登记证书通知或送达不予以办理登记的通知;

(七)申请人领取登记证书或退回的50%申请费;

三、著作权登记需要的材料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登记著作权应该提供如下材料和文件:

(一)作品登记申请书;

(二)作品登记表;

(三)权利保证书;

(四)身份证明(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继承人的身份证,受托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或其他相关登记证的复印件);

(五)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合作作品应出示作品合作协议或者有关证明;

(六)作品说明书或作品简介;

(七)作品登记代理人应出示授权委托书;

(八)非职务作品创作保证书或非职务作品创作证明。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国家的法律制度当中统一规定的,对哪一位作家或者对任何作品来说都毫无任何的区别。作家创作出来的这些作品自然就会享有著作权,问题是作家如果从来就没有通过相应的渠道发表过该作品的话,法律并不保护作品的著作权。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作家版权保护期是多久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根据法律规定,作家版权的保护期一般是从作者终身及去世以后的五十年。

著作权是非常重要的一种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和专利一样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而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听到侵犯版权这一种说法,但著作权法中没版权的概念,那么著作权与版权如何进行合理区分?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著作权与版权如何进行合理区分版权来自与英美法系国家,是从英文译过来的,从单词上就能看出它的直意是复制。显而易见的,该类国家更重视作者的财产权利(这点还可以从英美法系国家有法人作品看出)。著作权来自大陆法系国家,相反的,大陆发现国家非常重视作者的人身权。但是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大家都有共同融合的趋势。

在我国,版权就是著作权,没有区别。版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著作权合理使用方式有哪些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了12种合理使用的方式: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记录影片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11、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以上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著作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著作权的取得亦即著作权的产生,指作者因其创作作品而取得著作权保护,享有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1、自动取得:即著作权因作品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无手续主义、自动保护主义。《伯尔尼公约》确认了自动取得制度。先决条件:即作品的作者须是有权取得该国著作权的合格人。

2、注册取得:即以登记注册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只有登记注册后方能产生著作权。又称注册主义。《世界版权公约》虽不以注册登记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但也不禁止其成员国要求履行登记手续作为取得著作权的前提。

3、我国著作权法参照各国的通行做法,采取自动取得原则。

同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著作权法》对合格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规定:

(1)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2)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3)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在国外首先出版后30天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

(4)未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家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在成员国与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总之,著作权和版权其实是一样的,只是我国法律将版权称为著作权,而版权是欧美国家的说法,两者的性质是一样的。

著作权合理使用条件与许可使用特征

将著作权以一定的方式授权他人使用,就是我们常说的著作权许可使用。既然是授权,那么就应当遵循相应的条件。因此,本文为大家介绍的是著作权合理使用条件与许可使用特征的相关知识。

一、著作权合理使用条件1、被使用的作品必须已经发表2、合理使用不应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财产权以外的其他合法权力3、使用作品的目的必须是出于非商业用途4、合理使用还需尊重被使用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人身权,使用作品必须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的出处等。

二、著作权许可使用特征1、被许可人的权利受制于合同的约定。被许可人不能擅自行使超出约定的权利,同时也只能以约定的方式在约定的地域和期限行使著作权。同时被许可人还不能擅自将自己享有的权利许可他人使用,也不能禁止著作权人将同样权利许可他人使用,除非被许可人享有的是专有许可权并附有从属许可的权利。2、著作权许可使用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通过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被许可人所获得的仅仅是在一定期间、在约定的范围内、以一定的方式对作品的使用权。3、被许可人对第三人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因为被许可人并不是著作权的主体,除非著作权人许可的是专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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