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区摄影作品版权代理如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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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鸣区摄影作品版权代理如何选?

作者:广西复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24 08:54:57

俗话就书籍是人类知识的粮食,阅读书籍对一个人的知识增长是非常有帮助的,而书籍是有著作权的,著作权的保护对创作人是非常重要的,可以确保创作出更好的作品,那么,图书的著作权归属是怎么确定的,你知道吗?下面,跟随来看看答案吧。

图书的著作权归属,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归属的规定是比较复杂的,有很多不同的情况,例如公民个人创作的,一般由创作人所有。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版权价值评估如何完善?

合理的版权价值评估对于企业、市场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我国的版权评估还较为薄弱,小编整理了三点办法,希望能有所帮助。

1、完善版权价值评估体系根据版权作品所处的行业特性、文化企业特征、文化项目创作团队、版权归属以及商业开发的前景等,预测和分析版权价值,确定版权交易价格,从而树立一套科学的版权价值评估体系。不仅能助力文化企业以质押贷款方式投融资,而且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版权交易的繁荣。

2、版权评估应用型人才培养在文化产业融资中,对文化产品版权价值进行评估的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版权评估机构,都是由专业的版权评估团队实际操作。

3、规范版权价值评估机构由于缺少专业的版权评估公司,版权的质押价值难以评估,贷款金额自然无从确定。因此需版权价值评估机构能够针对具体类别版权资产的各项影响因素、行业背景、同类著作权资产交易数据等审慎选取参数加以分析,合理评估版权价值。

随着我国人民的知识产权意识的越来越强,越来越多的创作者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比如一些舞蹈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然后起诉其它人活着团体侵权,以获得对应的赔偿。这不仅保护了自己的权益,也让我们国内渐渐的认识到,舞蹈作品不是随便就拿来抄袭的,必须认识到创作人的辛苦,不然谁都去抄袭,谁还愿意去创造呢。

舞蹈作品维权事件比较出名的有:《俏夕阳》最初的编曲、唐山音乐家刘振逵表示,春晚剧组侵犯了他的著作权;残疾人艺术团起诉河北燕赵残疾人艺术团打着春晚《千手观音》的牌子在江西等地演出;王淑兰起诉北京东方龙人文化发展中心制作、科学文化音像出版社私自将她的《戏竹》改为《细竹》并在《北京最新幼儿优秀民族舞》VCD专集出版。

那么舞蹈作品如何申请版权呢?您或者您的代理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南宁著作权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应费用后,经登记机构受理、审查,对符合登记要求,申请材料齐备的发放著作权登记证书。这个过程大概需要30个工作日。如果您的材料著作权登记部认为材料不齐全,则需要补正材料,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著作权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有:

1.作者和著作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作品登记表;3.清晰的作品2份(复印件1份、彩色稿1份),作者签字;4.作品登记申请书;5.权利保证书;6.作品创作说明书;7.委托书;8.著作权归属证明(委托创作作品需要提供委托创作协议,职务创作作品需要提供著作权归属协议)。

软件著作权发生转让后,如何办理软件登记呢?下面详细介绍软件著作权转让后的两种登记办理方式以及他们的区别。

软件著作权转让后的两种登记办理方式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发生转让后,受让方有两种方式申请软件南宁著作权登记。1)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2)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申请,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以上两种方式都可以进行办理,受让方只需要选择一种办理方式即可。

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权利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的区别软件著作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后,可以选择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办理软件登记。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权利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办理的性质不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是对受让方取得著作权的一个初步证明。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是对转让合同所作的登记,是对转让合同本身所做的初步证明。

2)取得的证书不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是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在很多情况下可以直接作为证明材料使用。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是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合同登记证书》在大多数情况下需要和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一起配合使用。

3)办理的申请人不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只能由软件著作权的受让方申请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的申请人只能由受让方签章。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则没有以上的限制,软件著作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都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办理。

4)办理的申请材料不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需要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需要提供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需要同时提供2份签章复印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选择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方式办理,在申请表的权利取得方式中一定要勾选“受让取得”。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需要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申请表》,只需要提供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两种方式办理都需要提供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原件以及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根据版权顾问的专家建议,我们强烈推荐软件著作权发生转让后采用第一种方式办理软件登记,也就是选择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权利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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