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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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鸣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形式有哪些?

作者:广西复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25 08:57:30

APP不申请登记软件著作权会完蛋的!

现在最火热的风口是什么?小编说互联网,大家不会反驳吧!随着5G的出现,这可能是市场重新洗牌的一大好机会。你知道现在每天有多少个app上线吗,数都数不清呀,每个人都离不开手机,而手机就是靠app支撑的,那你们开发的app有经过知识产权的保护吗?

今天小编就来和您聊聊APP不申请登记软件著作权会完蛋的!自2017年9月29日起,应用宝上架APP应用陆续要求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时至今日,所有APP上架都必须提供软著证书。这也是我国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表现,不仅应用宝上架需要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很多安卓市场也必须提供软著证书。比如OPPO应用商店,360手机助手,百度应用,华为应用市场,机锋市场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是发布权利人上架APP的必备资质APP会被抄袭、剽窃假如APP没有申请软件著作权,没有受到保护,很有可能面临:剽窃。别人将你自主开发的软件占为己有,或者采取抄袭或部分抄袭等方法将你的软件署名自己的称号并发行登记。

你没软件著作权证书,就无法拿出证据。仿制。也就是盗版。这种侵权的行为,会直接影响到你的正版app的合法权益以及正当收益,所以我们为了杜绝这样的情况发生,就一定要在申请app的软件著作权登记,如果不这样做,真的会完蛋的。

软件著作权发生转让后,如何办理软件登记呢?下面详细介绍软件著作权转让后的两种登记办理方式以及他们的区别。

软件著作权转让后的两种登记办理方式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发生转让后,受让方有两种方式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1)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2)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申请,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

以上两种方式都可以进行办理,受让方只需要选择一种办理方式即可。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权利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的区别软件著作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后,可以选择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办理软件登记。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权利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办理的性质不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是对受让方取得著作权的一个初步证明。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是对转让合同所作的登记,是对转让合同本身所做的初步证明。

2)取得的证书不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是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在很多情况下可以直接作为证明材料使用。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是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合同登记证书》在大多数情况下需要和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一起配合使用。

3)办理的申请人不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只能由软件著作权的受让方申请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的申请人只能由受让方签章。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则没有以上的限制,软件著作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都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办理。

4)办理的申请材料不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需要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需要提供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需要同时提供2份签章复印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选择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方式办理,在申请表的权利取得方式中一定要勾选“受让取得”。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需要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申请表》,只需要提供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两种方式办理都需要提供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原件以及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综上所述,根据版权顾问的专家建议,我们强烈推荐软件著作权发生转让后采用第一种方式办理软件登记,也就是选择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权利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

职务作品是什么?职务作品的认定标准?

一、职务作品是什么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一般而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在其作品完成后一定期限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二、职务作品有什么特征1、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2、在我国,除法律特殊规定以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事实作者,即自然人作者。3、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

三、如何认定职务作品?认定职务作品应

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认定职务作品方法一:创作作品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单位的性质而提出的工作任务。

认定职务作品方法二:作品的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即作者与该单位具有劳动关系,作者有权从单位定期领取劳动报酬,享受该单位为工作人员提供的工作条件,同时就接受单位在劳动合同范围内安排的任务,并接受单位在工作上的必要的监督和指导。

认定职务作品方法三:创作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单位在作者的职责范围之外并在单位的正常业务之内委派作者完成某些作品,除非双方有新的约定,不属于法定的职务作品。

认定职务作品方法四:作品基本上是依作者自己的意志创作,而不是依单位意志创作。如果是按照单位的意志创作的作品,不是职务作品,而是单位作品,即应视单位为作者的作品。

与著作权相关权利事项登记(邻接权登记)

一、邻接权的概念邻接权的原意是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在我国《著作权法》中,邻接权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

二、与著作权有关权利(邻接权)包括哪些?与著作权有关权利(邻接权)具体包括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

三、与著作权相关权利事项登记(邻接权登记)材料要求: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与著作权有关权利事项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权利归属证明;4、录音、录像制品、版式设计样本和记载有表演或广播、电视内容的材料样本;5、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6、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四、与著作权相关权利事项登记(邻接权登记)登记费:收费项目计价单位收费标准(元)备注录音制品件歌曲300元/首,专辑2000元其他半小时以内300元半小时以上500元系列作品协商确定录像制品件半小时以内300元每多半小时加100元系列作品协商确定版式设计件500元系列作品协商确定广播电视节目件半小时以内300元半小时-1小时500元1小时以上800元系列作品协商确定表演件按照表演作品的类型著作权登记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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