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摄影著作权登记包含哪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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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摄影著作权登记包含哪些类型?

作者:广西复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09 08:11:34

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对于想要给自己开发的计算机软件申请著作权,最想了解到的内容信息那就是,怎么来申请公司自己的计算机软件南宁版权登记证书?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具体步骤是什么?针对这些问题下面,我们就来为大家介绍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申请流程。

1、委托代理机构来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代理机构根据客户信息,填写软件著作权申请表。

2、给客户提交申请文件代理机构按照要求进行提交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申请文件。

3、版权机构受理申请申请文件符合要求,版权机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如申请文件不符要求,发放补正通知书。申请人或代理人根据补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4、版权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文件符合要求的,登记机构给与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发放补正通知书。申请人或代理人在收到补正通知书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5、版权登记机构审查登记机构审查软著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发放补正通知书。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补正材料进行补正,若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版权登记机构给出不予登记通知书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6、发放软件著作权证书在规定的期限内,版权登记机构发放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复制品侵权如何担责?

一、复制品出版、制作、发行、出租需得到合法授权

《著作权法》第52条规定,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著作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19条规定,出版者、制作者应当对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发行者、出租者应当对其发行或者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承担举证责任。

二、复制品侵权,出版者、制作者、发行者、出租者如何担责?

《著作权法》第47条、第48条规定,侵权者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著作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出版物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者应当根据其过错、侵权程度及损害后果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出版者对其出版行为的授权、稿件来源和署名、所编辑出版物的内容等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出版者尽了合理注意义务,著作权人也无证据证明出版者应当知道其出版涉及侵权的,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出版者承担停止侵权、返还其侵权所得利润的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复制品出版、制作、发行、出租需得到合法授权。复制品侵权的,侵权者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需要脚本著作权人的许可来编辑电影作品吗这非常复杂,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人获得了剧本著作权人的许可,并获得了出版等相关权利,则编辑只需要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人的许可,但需要注明剧本著作权人的姓名;

2如果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人没有完全获得剧本著作权人的许可,他们只需要获得电影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也需要获得剧本著作权人的许可,并且需要注明剧本著作权人的名字;电影预览受著作权保护吗?作为著作权的一种,电影版权的保护期适用于著作权的一般保护期。著作权保护期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期限或著作权的有效期。在著作权期间,著作权的作品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到期后,著作权将丢失,作品将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

《著作权法》规定,公民作品的发表权和各种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的生命和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则在已故作者去世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结束。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电影作品、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和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各种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至作品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止。

但是,如果作品在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出版,本法将不再保护它们。根据中国的“著作权法”,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制片人,从电影作品之日起自动获得。然而,编剧、导演、摄影师、歌词、作曲家等作家仍然享有署名权,电影作品与其他法人享有的著作权作品一样,也存在着作者整体著作权和个人著作权的问题。当编剧、歌词和作曲家等作家参与时,他们的剧本、歌词和音乐作品也可以独立使用,只要它们不与电影作品的练习著作权相冲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志创作的作品,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由制作人享有著作权,但编剧、导演、摄影师、歌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根据与制作人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如电影作品中的剧本和音乐,以及通过类似电影制作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有权独立行使其著作权权利。电影版权电影版权目录电影版权问题简介获取方法构成模式保护之路。

申请人可以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DCI(DigitalCopyrightIdentifier,数字版权标识符)体系在线进行数字作品的版权登记。具体的登记流程如下:用户注册——身份核查——填写作品登记信息——提交作品——缴费——获取电子证书。申请人通过DCI体系在线进行视频、短片的版权登记时,应提交如下电子材料:

一、作品南宁版权登记申请表(填完后打印、签字或盖章,完成后再将扫描件回传)。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1.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3.申请人未事业单位的,提供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扫描件;4.申请人未机关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扫描件)。

三、作品的样本(提交电子介质作品样本,如上传视频文件,或后期邮寄录有视频短片的光盘)。

四、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附作者签字)。

五、权利归属证明文件。

六、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申请人的授权书。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将在7天之内给符合审查要求的申请人颁发电子版《数字作品版权登记证书》,其法律效力与传统纸质版的《作品登记证书》相同。申请人通过DCI体系登记可以获得数字版权登记证书及DCI码、DCI标,这将赋予登记的数字作品终身的版权“身份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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