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文字著作权办理过程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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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山文字著作权办理过程是怎么样的?

作者:广西复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17 08:45:19

软件南宁版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大家最关心的还是软件著作权问题,软件如果不登记可以取得著作权吗?这个疑问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第五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关于著作权的取得在各国立法中主要有两种做法:1、自动取得制度,2、注册取得制度。我国采用的是自动取得制度。自动取得制度,以作品的完成时间作为著作权取得的时间界限,作品完成即取得著作权,不需要履行任何的手续。完成并不要求是全部完成,如果是部分完成则对完成的部分享有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理享有著作权正是自动取得制度的体现。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不是软件取得著作权的前提条件,软件只要完成(包含部分完成)即自动享有著作权,受法律的保护,软件著作权是否经过登记与是否可以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电影版权获得的收益组成部分有哪些?

国内电影近年来发展迅猛。每个月都有佳片上映。例如此前备受赞誉,票房屡创新高的—哪吒之魔童降世。以电影版权的角度出发,你了解电影收益组成部分有哪些吗?

一、电影版权收益组成部分

1、电影票房收益:一部电影产生了票房,无论高低那都要先交纳3.3%的营业税和5%的电影专项基金,这个是硬性规定,如果票房在6个亿以下,还要缴纳中影数字代理费1%-3%,扣除上述部分91.7为可分账票房。在91.7%的净票房收入中要扣除院线提成的57%,剩余的43%为投资方和发行方收入,发行方会根据早期约定的宣发费提走5%-7%,剩下的就是38%左右为真正电影投资方收入,也就是说电影票房收入的38%才是投资方收入,再乘以个人占比就是个人票房分账!

2、电影版权收益:电影出品方卖给电视台所取得的收益也是属于电影版权收入的一部分!

3、网络版权收益:电影的出品方将电影版权卖给网络商,比如:爱奇艺,优酷视频,腾讯视频等网络播放平台所取得的收入也属于电影版权收益的一部分!

4、广告版权收益:在电影中植入的品牌广告也属于电影版权收益的一部分!

5、海外版权收益:电影的出品方直接将电影的放映权卖给海外出品公司,海外出品公司对该电影有地区的放映权,这一部分收入也属于电影版权收益的一部分!

6、线下活动收益:剧组主创人员受邀参加各种主办方活动的相关收入也属于电影版权收益的一部分!

7、电影周边收益:电影中存在的元素,人物造型的周边都属于电影版权收益的一部分!

法律如何规定著作权的所有权?装配权和装配工程著作权有什么区别?汇编作品是指将若干作品、作品片断或数据或其他不构成作品的材料汇集在一起的作品,其内容选择或编排体现了独创性。汇编作品的著作权部分应由汇编者享有,但行使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部分。装配权和装配工作著作权有什么区别?

1.什么是装配权?中国《著作权法》第16条明确规定:汇编权,即通过选择或编排将作品或作品片断汇编成新作品的权利。集会权包括以下要素:

1.选择或安排作品或作品片段;

2.选择和安排构成一个原始的汇编工作,而不仅仅是一个副本;

3.编译作品著作权保护汇编者的原始选择和排列,不包括原始资料和数据著作权;

4.选择和安排是创造性活动的核心,选择和安排的方式不应受到限制,更不用说是常规的了。编辑是指在一些原创作品的基础上,通过选择或编排来创作原创编辑作品的过程,需要获得原创作品2人以上的许可;然而,它是否被许可并不影响著作权的编译作品。如果在装配过程中创建了新作品,则应适用装配权保护,否则应适用复制权保护。如果在装配过程中仅选择一个工件进行排列,则只能应用版权保护。

2.装配权和装配工作著作权有什么区别?根据相关法律,汇编权是指通过选择或安排将作品或作品片段汇编成新作品的权利。当作者编辑自己的作品时,他们会在原作品和编辑后的作品的基础上享受双重著作权。前者是著作权的原创作品,而汇编作品是演绎作品,也享受著作权。如果你编译别人的作品,你应该获得原作者的许可,即汇编者的许可,这样汇编者就可以为汇编的作品生成新的著作权版本。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无权组装。

然而,如果这些作品被编译,并且这种编译形式能反映汇编者的独特选择、选择、组合、排列和设计,汇编者也能为它的编译形式生成新的著作权。例如,在选择和编排《宋词新选》时,虽然每个词的著作权丢失了,但如果选词中的每个词的选择和整本书的整体结构安排都体现了独创性,那么汇编者就可以享受这种形式的新的著作权了。其次,关于汇编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我国《著作权法》第14条规定汇编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和著作权权的行使如下:汇编者享有著作权的汇编作品。编纂者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这在实践中很常见。

此外,应当注意的是,汇编者对于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汇编作品构成的汇编作品,在其设计和编排的结构或形式上仅享有著作权的权利。例如,当进入公共领域的古典文学作品被挑选出来,或者根据某些行业的需要制定法律法规时,情况就是这样。著作权人的编辑作品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原作者,行使著作权人的编辑作品。也就是说,在编辑和创作个人作品时,如果这些个人作品仍然享有著作权的权利,就应该征得原作者的同意并支付报酬。

软件的版权属于谁

一、软件的版权属于谁

1、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属于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2、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

3、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4、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二、什么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权属

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3、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6、在进行软件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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